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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限购政策最新
时间 : 2024-02-22 19:10:24 作者 : 安博电竞官方网站

  2022年12月26日起,东莞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和松山湖,正式解除商品房限购。

  东莞发布楼市新政!城区(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和松山湖,正式解除限购,2022年12月26日马上执行!2022年年7月4日,28镇已取消限购。这也代表着,从今天起,东莞全市解除限购!在东莞全市区域买新房、二手房,不限户籍、不限社保、不限套数了!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我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2021年2月27日起,东莞市购房条件有变动。莞籍和非莞籍的购房条件都有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指引。

  2020东莞购房新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东莞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的提示,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举报办法

  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应根据可售楼面地价、合理建安成本、合理销售管理成本、应交税费、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向市住房城乡

  7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2021年6月东莞市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情况》

  个人转让二手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个人转让二手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后,意味着一套300万元的房子能节约3万元的个税。

  《公告》对我市个人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做调整,以与全省其他主要城市统一执行标准,保持税负一致。

  从2021年11月1日起,个人转让二手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导语】:2022年12月26日起,东莞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和松山湖,正式解除商品房限购。

  东莞发布楼市新政!城区(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和松山湖,正式解除限购,2022年12月26日马上执行!2022年年7月4日,28镇已取消限购。这也代表着,从今天起,东莞全市解除限购!在东莞全市区域买新房、二手房,不限户籍、不限社保、不限套数了!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我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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