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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安博电竞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08 05:15:57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上的水准,现拟对组织架构做调整,将原有部门进行细化。将原新零售管理部细分为国内全钢新零售部、国内半钢新零售部,将原计划及供应链管理部细分为市场及计划管理部、制造及供应链管理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现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1460万套超高性能自愈合及智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 投资金额:经初步投资测算,项目总投资为52082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77574.37万元,建设期利息298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361.63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因受安徽当地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及未来国内外市场、贸易、融资环境与政策、汇率、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等因素影响,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期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尚需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为了逐步推动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的实现,增加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依据公司近期考察情况,决定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建设国内第七个生产基地。

  “十四五”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迈向汽车强国的关键窗口期。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庐江化工园区。该区域基础设施完善,政策优惠,交通便利,周边汽车产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利于项目建设。长三角集群聚集了100多个年工业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产业园区,包括上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以及东风系客车、卡车、乘用车等在内的数千家大规模的公司。本项目市场将以长三角三省一市为主,同时辐射江西和福建省部分地区,2020年受疫情影响情况下,以上五省一市汽车产量仍达到了699.04万辆,是我国主要汽车产业集中区。

  汽车产业也是安徽省重要支柱产业,而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其优势产业,公司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响应“双碳”政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电动汽车轮胎、自愈和轮胎、智能轮胎将是项目主流产品,与当地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本项目作为公司中国第7个基地,可辐射汽车产业发达的华东地区,从区位上更加合理,对优化公司产业体系布局,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厂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厂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60万套超高性能自愈合及智能子午线、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化工园区。该区域基础设施完善,政策优惠,产业便利,利于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有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分三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71945.75m2,主要建设炼胶车间、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各类仓库、办公楼、餐厅等建筑物以及雨水调蓄池、汽车衡等构筑物。项目建构筑物总占地365516.6m2。

  项目拟购置卡客车子午线轮胎、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生产设备,特种/动力设备,自动物流设备,工装模具及硫化模具,配电设备等1960台(套);其中卡客车轮胎生产线台(套),乘用及轻卡胎生产线、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1200万套乘用及轻卡子午线万超高性能子午线万套卡客车子午线万高性能子午线轮胎)。

  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的产能为600万套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二期的产能为年产600万套乘用及轻卡子午线万套卡客车子午线轮胎;三期的产能为年产160万套卡客车子午线日前开工,至2027年12月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为6年。

  经初步投资测算,项目总投资为52082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77574.37万元,建设期利息298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361.63万元。

  项目建成后,达产年预计实现出售的收益503100.00万元,计算期平均利润总额84434.92万元、纯利润是63326.19万元、上缴税金总额41409万元。财务分析根据结果得出,项目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7.47%,财务净现值123620.22万元,投资回收期8.06年(含建设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是30.45%,总投资收益率是18.67%,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1.83%,指标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安徽合肥投资建设轮胎生产项目,项目建设需在当地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运营,关于公司拟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营业范围:轮胎制造、研发及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及销售;轮胎翻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60万套超高性能自愈合及智能子午线轮胎项目以智能化生产线标准做建设,顺应了轮胎产业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优化了公司的制造产地分布,对全方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出售的收益和利润将进一步增长,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全球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未来国内外市场、贸易、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存在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可能,项目的资本预算可能根据未来真实的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并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60万套超高性能自愈合及智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1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销量同比增加12.53%,出售的收益同比增加8.63%。

  2021年由于市场结构及企业内部产品结构的变化,第二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1年第一季度降低0.86%,同比2020年第二季度降低3.47%。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二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五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1年第一季度增长4.01%,同比2020年第二季度增长40.41%。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1年二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6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企业决定将“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1年12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已就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亿股新股。公司公开增发A股已于2020年11月26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113.56万元,这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86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483,278,963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495,338,527元,详细情况如下: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地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但由于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公司结合实际对项目方案进一步分析论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

  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为“荆门年产1446万套高性能轮胎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先期工程,包含一期工程年产4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和二期400万套半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达产,二期项目部分设备已安装到位并投产,设备仍在继续安装中,计划年底整体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由于疫情反复,外来运输设备车辆受阻且实施工程人员及设施安装调试人没办法进场,导致二期项目建设期拖后。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企业决定将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募投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所做的审慎决定和必要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玲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9,000万元暂时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亿股新股。公司公开增发A股已于2020年11月26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113.56万元,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86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需于2021年11月29日前归还。

  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湖北玲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需于2022年1月4日前归还。

  2021年4月22日,湖北玲珑将暂时用于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湖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6月15日,湖北玲珑将暂时用于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湖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16日,湖北玲珑将暂时用于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湖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湖北玲珑进行增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暂时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北玲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觉得: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1,020,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2021年8月26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2,200万股(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集中竞价回购的股份应当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进行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股权激励,则回购股份将在36个月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一)2019年1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二)2019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21,99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1元/股,最低价为14.1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62,128,83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07,000股,并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72,000股,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性质变更登记,于2021年2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

  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还有1,020,951股未使用,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20,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和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股份变动如下: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旨在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在对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还有1,020,951 股未使用,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75,220股限制性股票:①5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其中4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80%,当期剩余20%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当期100%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7,220股限制性股票。②2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000股限制性股票;③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90,540股限制性股票:①64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其中6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80%,当期剩余20%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当期100%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540股限制性股票。②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依据公司未来发展的策略,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状况,同时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1,020,951 股进行注销。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和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股份变动如下:

  因公司拟对 2019 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65,76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1,020,951 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512,412元变更为人民币1,372,125,701元,股份总数由1,373,512,412股变更为1,372,125,701股。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365,76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75,22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90,540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6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1元/股。

  2021年8月26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资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46元/股,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6.1元/股,并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76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2)〉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年12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91)。

  3、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93)。

  4、2020年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5、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7,000股。

  6、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资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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